你所行的全都對嗎?
在大自然中,有所謂「弱肉強食」。在人類中,亦有所謂「適者生存」。當人面對無奈時,就會說「人在江湖,身不由己」。有人就認為,做人要看環境,這並不是趨炎附勢,乃是識時務者為俊傑。例如春秋戰國時期的越王勾踐,戰敗後,伺候吳王夫差,忍辱負重,臥薪嘗膽,這就是識時務之人,到取得吳王信任,被送回越國之後,才圖謀良策,報滅國之仇。論到種族歧視、兩國相爭、沙場上的廝殺,軍事上的兵不厭詐等等,似乎並不能以一般道德範疇去評論,究竟誰是誰非。
聖經十誡說,不可殺人。(出20:13)但以色列人面對戰爭時,那就不能不殺敵!當非利士人歌利亞對著以色列的軍隊罵陣說,你們叫一個人出來、與我戰鬥。他若能與我戰鬥、將我殺死、我們就作你們的僕人、我若勝了他、將他殺死、你們就作我們的僕人、服事我們。(撒上17:8-10)那時,以色列的軍隊不能不殺敵!結果,歌利亞給大衛殺了。到新約,當耶穌在客西馬尼被捉時,彼得企圖保護耶穌,就用刀將大祭司僕人馬勒古砍了一刀,削掉了他一個耳朵。但耶穌卻對他說、收刀入鞘罷、凡動刀的、必死在刀下。(太26:51-52)自我防衛,與及保護所愛的人,那是十分可以理解的事。聖經記載,昔日以色列人出埃及時,到了半夜、耶和華把埃及地所有的長子、就是從坐寶座的法老、直到被擄囚在監裡之人的長子、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、盡都殺了。(出12:29)有人說,殺長子之災,神實在殘忍了。但有沒有想到埃及王對收生婆說、你們為希伯來婦人收生、看他們臨盆的時候、若是男孩、就把他殺了、若是女孩、就留他存活。(出1:16)為甚麽又不說埃及王殘忍?
當耶穌叫拉撒路從死裏復活之後,公會的人都認為,如果由著他,人人都要信耶穌是猶太人的王,羅馬人就以為猶太人作反,就會來鎮壓,奪取他們的地土和百姓。於是大祭司該亞法說、獨不想一個人替百姓死、免得通國滅亡、就是你們的益處。(約11:47-51) 縱使彼拉多原知道、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等、是因為嫉妒纔把耶穌解了來。(太27:18)但當他見猶太人喊著說、你(彼拉多)若釋放這個人、就不是該撒的忠臣、凡以自己為王的、就是背叛該撒了。(約19:12) 彼拉多見說也無濟於事、反要生亂,就不得不將耶穌被釘十字架了。(太27:24)
聖經說,愚妄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為正直。(箴12:15) 耶穌說,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、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?(太7:3)人怎樣每一件事都會做得對呢?信徒需要主不斷的光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