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徒信得很「迷」?
很多人說,有些基督徒信得很「迷」!不知這個「迷」是甚麽意思!一般「迷」是指「過度」、「狂熱」,甚至含有一點「不理智」的成份。如果形容信仰,也可能帶有「偏激」,或者被視為「迷信」。如果說做基督徒很「迷」,其實只是指他比一般只是出席教會聚會的信徒,熱心一點,在可行的情況下,參與很多教會事工而已。
以營運一個地方教會來說,事實需要有很多義工去協助教會的事務。初期教會急劇發展,有三千五千人相信耶穌,(徒2:41,3:4)甚至要設立執事,去管理飯食,以使使徒能夠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。(徒6:1-4)後來,那位被稱為外邦人使徒的保羅,到處建立教會,教會不再分猶太人和外邦人,正如保羅說,這奧秘在以前的世代、沒有叫人知道、像如今藉著聖靈啟示他的聖使徒和先知一樣、這奧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、藉著福音、得以同為後嗣、同為一體、同蒙應許。(弗3:5-6)故此,教會基於不同種族和不同文化底下,自然出現很多信仰和管治的問題。從保羅書信去看,使徒建立教會之後,並不是留下來作長時期的牧養,而是設立監督或長老去照管信徒。如果聽說教會出現問題,急需解決,保羅就會親自或委派同工回去處理,又或者先寫信作教導信徒。其中對事奉人員的,保羅說,作執事的也是如此、必須端莊、不一口兩舌、不好喝酒、不貪不義之財、要存清潔的良心、固守真道的奧秘。這等人也要先受試驗、若沒有可責之處、然後叫他們作執事。女執事〔原文作女人〕也是如此、必須端莊、不說讒言、有節制、凡事忠心。執事只要作一個婦人的丈夫、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。(提前3:8-12)這對比初期教會選立執事,已經有著明顯的要求。除了聖經有明確的經文支持外,不同的地方教會,也會定下一些自己教會的體制和要求,例如信主的年日、對聖經真理的認識、與及教會管理層對執事候選人的屬靈生命的評估等等。
基督徒熱心教會事工,一方面是報答主恩,另一方面也是屬靈生命成長的階梯。事不經過不知難。親身的體驗,總比只是頭腦上的認知來得深刻。然而,如果說到很「迷」,可能就要小心,以免矯枉過正,甚至反而失去見證!耶穌在世時曾說,我已將這些事告訴你們、使你們不至於跌倒。人要把你們趕出會堂、並且時候將到、凡殺你們的、就以為是事奉神。他們這樣行、是因未曾認識父、也未曾認識我。(約16:1-3)中國人有話「擇善而固執之」。如果還沒有「擇善」,也就「固執」了!這不但沒有榮神益人,更可能將人絆倒呢!